政策速递|深圳服务业超全招商政策“锦囊”(二)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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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二篇来啦


深圳市级大健康、海洋

服务业招商政策“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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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

 

 

 

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方向

 

农业企业引进支持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时限

 

自2023年9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核心要点

 

 

支持现代农业领域“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在深圳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按深圳市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对深圳市产业生态主导型农业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引进其上下游企业,每引进一家且该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并实际到位的,给予100万元招商奖励。单个产业生态主导型农业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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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洋

 

 

 

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方向

 

落户奖励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政策时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核心要点

 

 

促进海洋机构集聚。每年安排不超过4000万元,围绕海洋能源与矿产开发、海洋工程和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现代服务等产业领域,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海企业在深圳设立子公司、研发机构和投资重大产业项目,引导国际知名船级社、海洋组织等在深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知名海洋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在深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对于在深圳落户的涉海企业、海洋研究机构,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资助”的方式,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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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洋

 

 

 

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措施

 

支持方向

 

落户奖励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政策时限

 

自2023年5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核心要点

 

 

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落户深圳。对新引进的远洋渔业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且在深圳市运营两年以上,拥有的远洋渔船总吨位在8000吨及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总吨位在5000吨(含)至8000吨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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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

 

 

 

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方向

 

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支持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时限

 

自2024年12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核心要点

 

 

强化目标企业招引力度。加大力度引进具有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电子商务企业,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互联网百强、国家级电子商务企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具有重大带动效应、影响力大、市场占有率高的电子商务优质企业。鼓励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对落户本区域的电子商务企业,根据企业规模、成长速度、综合效益等情况在企业用地、子女入学、人才住房等方面给予保障,综合利用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融资担保基金、引导基金等政策及资源推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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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

 

 

 

深圳市推动即时零售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支持方向

 

零售优质企业引进支持

发布部门

 

深圳市商务局

政策时限

 

2024年12月发布,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培育引进即时零售优质企业。支持电商企业把握零售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即时零售业务,不断提升数字化、本地供应链整合、即时履约配送等核心能力,培育企业新增长曲线。加大对国内优质即时零售企业的“双招双引”工作,支持企业在深圳设立具有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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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

 

 

 

深圳市关于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方向

 

首店支持

发布部门

 

深圳市商务局

政策时限

 

自2024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核心要点

 

 

坚持外引内培,在消费电子、时尚服饰、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美颜美妆、食品餐饮等细分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支持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在深圳开设首店、首发全球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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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

 

 

 

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

 

支持方向

 

商贸企业落地项目投资奖励

发布部门

 

深圳市商务局

政策时限

 

自2022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核心要点

 

 

引进国际一流商贸企业。加快引进国际知名商业企业和品牌运营商,鼓励国有资本与国际知名商业企业加强合作。支持中高端消费品牌跨国公司在深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布局产品创新中心和消费体验中心等,提升消费吸引力。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商贸企业在深落地项目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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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

 

 

 

深圳市推动现代工程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支持方向

 

行业龙头企业引进支持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时限

 

2024年6月发布,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精准高效招引目标企业。围绕《工程新闻记录》(ENR)等国内国际工程建设领域权威榜单,聚焦深圳市重点产业集群布局以及集中连片区域开发等重点工作,积极培育引进综合实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持续面向全球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在区政府可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凝聚招商引资强大合力。制定现代工程服务业招商手册,整合区位优势、营商环境、落户激励、用地政策、办公用房等方面奖励扶持措施,形成招商引资一揽子政策包,集中、精准推介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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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

 

 

 

深圳市总部经济集聚区布局规划

 

支持方向

 

总部企业支持

发布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时限

 

2023年12月发布,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加强总部企业招引力度,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张招商引资清单,大力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在深设立总部。鼓励现有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整合资源做大规模。加强总部企业梯队培育,建立总部企业培育库,推动具有发展潜力的各行业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成长为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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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支持方向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时限

 

自2024年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核心要点

 

 

实施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资助标准为:每年资助引进的国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超过2家,每家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引进的国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超过3家,每家资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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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

 

支持方向

 

落户奖励

发布部门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政策时限

 

自2022年4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核心要点

 

 

吸引金融科技类企业在深集聚发展。对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来深发起设立的清算中心、数据中心、科研中心、测评中心和服务中心等重要机构,实收资本在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对于本市引进的其他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基地),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后,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相关机构获得落户奖励后,不再重复享受开办费等其它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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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方向

 

总部企业支持、落户奖励、用房补贴

发布部门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政策时限

 

自2022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核心要点

 

 

大力发展金融总部经济,吸引金融企业在深设立法人总部,不断增强深圳金融业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在深圳新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按企业实收资本分档给予落户奖励,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新迁入深圳的金融企业总部,除一次性落户奖励外,市政府参照其一次性落户奖励标准,给予搬迁费用补贴,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与搬迁费用补贴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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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

 

 

 

深圳市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方向

 

落户奖励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时限

 

自2023年7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核心要点

 

 

加大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力度。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迁入本市的,经报市政府审定,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落户奖励。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迁入本市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报市政府审定,最高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前述机构在本市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最高给予200万元落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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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整理的招商政策及相关内容以供参考,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政府相关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内容来源:深圳智慧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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