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人工智能产业政策
(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26年修订版)》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有效期
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核心要点
“模型券”项目,由需求方申领,单家企业每年申领“模型券”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人工智能奖项、资格认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需求方向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以“模型券”抵扣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模型券”由需求方申请兑现,补贴资金拨付至需求方。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经核定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30%予以资助,其中示范应用项目最高200万元、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应用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人工智能奖项、资格认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国家“揭榜挂帅”配套支持项目,国家有资金支持的,按1:1予以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且政府总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国家没有资金支持的,入围项目按照不超过经核定项目已投入资金的40%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优胜项目按照不超过经核定项目总投入资金的40%予以最高1000万元资助(获评优胜项目前,作为入围项目已获本计划资助的,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投入资金应剔除市级财政资金。
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中心为企业实施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给予不超过30%、单家企业最高15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拨付至创新中心,单个创新中心每年获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人工智能软件开源奖励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分等级进行奖励,一等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二等项目最高资助60万元,三等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每年度一、二、三等项目合计不超过20个。
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对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深圳主办的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活动主办方最高300万元资助。国家部委、广东省及深圳市政府委托举办的活动,由承办方申报,对承办单位按有关标准和规定予以支持。
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奖励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按照经核定申报产品年度实际销售金额的5%予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通知原文)
(二)《深圳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修订版)》
发布部门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政策有效期
2026年6月发布
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到2027年,在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AI芯片、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融合技术、多模态感知技术、高精度运动控制技术、灵巧操作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新增培育估值过百亿企业10家以上、营收超十亿企业20家以上,实现十亿级应用场景落地50个以上,关联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相关企业超过1200家。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矩阵,吸引更多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等加入,形成更完善的产业生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通知原文)
(三)《深圳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服务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有效期
2026年3月发布
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到2028年,AI服务器全产业链产品产能与出货量实现跨越式增长,核心芯片、存储、印制电路板(PCB)、电源储能、光模块、被动元器件等重点领域产品全球市场份额显著提升;核心芯片和重点产品实现技术突破,梯度培育一批技术过硬、市场优势显著的“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梯队。

(通知原文)
(四)《深圳市“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行动计划(2026-2027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有效期
2026年2月发布
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行动计划》提出人工智能赋能机器人。支持世界模型、视觉-触觉-语言-动作(VTLA)等多模态交互技术研发,构建具备交互、预测与决策功能的具身智能基座大模型及其训练、推理技术体系,培育长序列推理与自主学习能力,支撑跨场景任务高效处理。强化场景资源统筹,支持建设具身智能技术试验场,开放工业制造领域焊接、装配、喷涂、搬运等细分场景并实现落地应用,提升危险、恶劣环境下智能作业水平,推动机器人进工厂、进车间、进仓库、进港口、进园区。

(通知原文)
(五)《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OPC创业生态引领地行动计划(2026-2027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有效期
2026年1月发布
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建设高质量OPC社区:先行依托南山、龙岗、福田、光明等重点区的AI创新生态社区建设OPC社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万平方米。
人才服务保障:对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人才,分档给予最高10万元的入户补贴。符合深圳市青年人才政策条件的创业者,可租住最长36个月、租金标准为市场参考租金60%左右的过渡性住房,或选择领取最长24个月、每月1250元(税后1000元)的安居补贴。支持各区加大房源筹集力度,为OPC社区企业提供专属保障房源。
创业启动支持:对入库的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创新创业奖励、最高100万元研发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青年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资助。毕业5年内的青年人才创办初创型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6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5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与财政贴息。
产业政策供给:充分发挥市级人工智能产业政策作用,为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训力券”、最高200万元“模型券”、最高200万元“语料券”,资助企业开展模型训练、智能体搭建、API调用等研发活动。

(通知原文)
(六)《深圳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6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有效期
2025年3月发布
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到2026年,人工智能终端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品“含深度”进一步提升,产业生态持续丰富,全市人工智能终端产业规模达8000亿元以上、力争1万亿元,集聚不少于10家现象级人工智能终端企业,人工智能终端产品产量突破1.5亿台,在手机、计算机、大模型一体机、可穿戴设备等领域推出50款以上爆款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在智能制造、智慧金融、智慧城市、智慧养老、智慧政务等领域打造60个以上人工智能终端典型应用场景。

(通知原文)
(七)《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6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有效期
2025年3月发布
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到2026年,全市人工智能企业数量超3000家,独角兽企业超10家,产业规模年均增长超20%,推出10个以上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人工智能和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孵化器,形成“场景应用最开放、算力供给最普惠、产业生态最健全、创新创业最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加快打造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通知原文)
(八)《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有效期
自2024年12月18日起施行
有效期2年
核心要点
(1)发放“训力券”。每年发放最高5亿元“训力券”,降低人工智能模型研发和训练成本。对租用智能算力开展大模型训练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按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初创企业提高资助比例至60%。
(2)发放“语料券”。每年发放最高5000万元“语料券”,促进语料开放共享和交易,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购买非关联方语料进行大模型研发和应用的企业,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通过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语料,对符合规模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成效要求的开放语料,按照语料年度共享使用情况,给予每个数源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3)发放“模型券”。每年发放最高1亿元“模型券”,降低人工智能模型应用成本。对企业依托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等,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成效的,可按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4)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应用。支持AI电脑、AI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AI虚拟现实设备、全屋智能产品、具身智能机器人等应用大模型技术的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推广。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产品,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

(通知原文)
(九)《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案》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有效期
2024年7月发布
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行动方案》形成6个方面22项具体举措,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等融合创新,争创“全栈创新先锋、智能产品先锋、数据跨境先锋、场景应用先锋、智能驾驶先锋”“五个先锋”,持之以恒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深化数据治理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构建城市级数据流通赋能中心,建设数据流通生态联盟,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实施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最高1000万元资助。
在深化全域全时全场景应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打造“城市+AI”应用场景高地,滚动发布“城市+AI”应用场景清单,推动40个以上“千行百业+AI”“公共服务+AI”“城市治理+AI”场景落地;实施人工智能软件示范应用项目扶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最高1000万元资助。

(通知原文)
(十)《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政策有效期
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政策有效期需留意政府官网通知
核心要点
《条例》是全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共设七章七十三条,包括总则、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拓展、促进与保障、治理原则与措施、附则七个方面,从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围绕“明确范围+补齐短板+强化支撑+抢抓应用+集聚发展+规范治理”等环节进行探索创新。其主要内容有:
(1)明确人工智能及人工智能产业的界定:《条例》明确了人工智能产业的边界,将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产品研究、开发和生产、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核心产业,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各领域融合应用带动形成的相关产业都纳入人工智能产业范畴。
(2)建立人工智能统计与监测制度:《条例》在明确人工智能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规定应当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制定和完善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目录,有序开展人工智能产业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工作。通过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准确掌握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际情况,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精准统一的数据支撑和政策支持。
(3)补齐人工智能基础研究短板:为统筹推动解决基础研究薄弱的问题,逐步补齐人工智能基础研究短板,《条例》提出致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4)加强人工智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条例》提出推动人工智能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建立面向产业的算力算法开放平台和加强面向人工智能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布局。
(5)充分发挥应用场景驱动作用:《条例》从强化应用示范、着力引导开放和创新产品准入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
(6)确立人工智能治理机制:《条例》提出确立多元主体协调共治的治理机制、设立专门的人工智能治理机构和明确行为底线和法律责任。

(通知原文)
二、区级人工智能产业政策
罗湖区
《罗湖区支持人工智能OPC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发布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政策有效期
自2026年4月24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核心要点
算力、语料和模型调用支持:对经认定的OPC,围绕算力资源、语料数据、模型调用等人工智能核心要素,按其实际使用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主体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场景支持:依托罗湖区场景创新机制每年发布人工智能OPC适配应用场景,为OPC提供技术落地试验场,加速产品商业化验证,形成“场景开发-技术落地-商业验证”闭环。罗湖区针对OPC企业开放场景并优先应用,单个场景投入不低于5万元。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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