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批资金扶持项目已经开始申报
包括
● 宝安区2025年智能网联
汽车产业集群支持项目
● 龙岗区2025年度
人工智能产业扶持项目
● 光明区2025年质量标准领域
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 光明区2023年科学技术
获奖资助项目
符合条件的企业记得及时申报哦
一起来看看申报要点
宝安区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支持项目
发布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
支持项目类别
(一)支持关键环节产线落地:对新建的汽车连接器、汽车电机、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光纤惯导、AR-HUD、域控制器、线控底盘、V2X 通信终端等智能网联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给予资助。
(二)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车规级 IGBT、MOSFET、MCU 等半导体领域,车规级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光纤惯导、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智能座舱等智能化领域,车用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等网联化领域,先进动力电池、电机系统、电控系统等电动化领域技术研发,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三)加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建设:聚焦智能网联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技术领域,对经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四)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扩大生产: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年产值或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档给予奖励。
(五)支持建设优质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测试检测、高精地图、车路协同、场景仿真等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六)支持企业开展车规级检测认证: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车规级检测认证,促进消费类电子企业将产品向汽车类电子方向延伸,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七)支持举办行业展会和学术论坛:支持龙头企业、行业组织举办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形象和地位有促进作用的产业峰会、高端论坛及展会,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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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5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扶持项目
发布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人工智能(机器人)署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5年8月13日-9月13日
扶持方式和标准
(一)2025年龙岗区人工智能算力
对于向算力供给方购买算力的企业,算力服务费用须达到50万元(含)以上,按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实际发生的算力服务费用的3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其中,算力供给方须具备在龙岗区开展智能算力服务的基础,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须为政府部门认可的智能算力训力服务机构;
2.能提供的智能算力规模须达到2000P FLOPS(FP16)(含)以上。
(二)2025年龙岗区大模型自主开发
对上一年度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完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模型,按每个模型50万元给予企业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2025年龙岗区调用模型开发应用
对于向模型供给方采购模型服务的企业,按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完成合同金额(含订阅、部署、开发、调优等服务费用)的30%予以支持,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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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5年质量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申报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至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8:00时止。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至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18:00时止。
支持方向
(一)质量类扶持项目
1.质量奖奖励项目;
2.2025年度卓越质量培育项目;
3.重大质量活动项目。
(二)标准类扶持项目
1.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2.在深圳市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学术研讨会及国内重大标准活动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3.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4.标准制定修订资助项目;
5.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奖励项目;
6.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项目;
7.深圳市研发与标准化同步试点企业、深圳标准创新基地资助项目;
8.深圳标准认证资助项目;
9.企业标准“领跑者”资助项目;
10.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11.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项目配套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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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3年科学技术获奖资助项目
发布部门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7日18时。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8日18时。
支持标准
对上年度获得科学技术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各类国家、省和市级科技奖项的组织或个人,按奖项等级和名次,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具体如下:
(一)国家级科技奖项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完成人最高奖励200万元。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分别最高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3.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牌、奖章、奖状完成单位(人)最高奖励50万元。
(二)省级科技奖项
1.广东省突出贡献奖完成人最高奖励100万元。
2.广东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分别最高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完成人最高10万元,科技成果推广奖第一完成单位最高奖励10万元。
(三)市级科技奖项
1.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完成人最高奖励50万元。
2.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分别最高奖励20万元、10万元。
3.深圳市青年科技奖完成人最高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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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深圳智慧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