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 深圳海洋产业政策包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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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

 深圳正锚定建设

“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深耕海洋经济

激活“蓝色引擎”

2024年深圳海洋经济

总产值5409亿元

占GDP比重14.7%

 

为了让深圳企业家们

更好地了解和抓住

海洋产业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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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洋产业政策汇编》

为全市企业提供全面、便捷的

海洋产业政策指南

助力相关企业高质量发展

 

今天推出第一篇

深圳市级海洋产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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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年5月

核心要点

 

 

《规划》提出六大海洋发展策略,激发陆海统筹“新动能”“总合力”。一是从国际航运网络出发,打通内外循环,打造国际航运中心及高端服务中心。二是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发,引导产业下海,加速培育和壮大海洋新兴产业。三是从践行绿色发展维度出发,引领绿色转型,促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四是从海洋科技维度出发,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海洋科技人才战略力量。五是从激活海洋城市特色出发,彰显海洋文化,营造多元活力的海洋城市生活。六是从深圳对外合作维度出发,深化对外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规划》提出两大保障措施,加速形成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社会氛围。一是为深圳海洋事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突出陆海统筹、全域支撑,构建“两廊四区多点”的总体海洋发展空间格局。在全市布局11处海洋发展重点片区,形成“功能区-重点片区-海洋产业园区”三级承载的空间格局,并分步分阶段的将近期工作推动和远期目标相结合,针对性地给出了细致落地的保障措施。二是制度保障,构建海洋发展管理体系,建立“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海洋发展机制和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立法工作,推进航运制度改革,创新海洋人才引进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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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培育发展海洋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年6月

核心要点

 

 

《行动计划》提出深圳培育发展海洋产业集群的四大重点任务,即构建高水平产业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企业主体、提升海洋产业发展能级、构建海洋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

 

同时,提出要建设八大重点工程,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提升工程、滨海旅游业特色品牌化工程、海洋能源与矿产业拓展工程、海洋渔业高质量转型升级工程、海洋工程和装备业做精做强工程、海洋电子信息业陆海融合工程、海洋生物医药业培育工程、海洋现代服务业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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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现代渔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年9月

核心要点

 

 

《规划》明确深圳将形成“六个产业集聚区、两个融合发展区、一个休闲体验区和一个研发试验区”的渔业产业空间格局。

 

具体来说,六个产业集聚区,包括深圳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大铲湾港区)、深圳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深汕港区)、盐田现代渔业综合发展区、沙鱼涌现代渔业综合发展区、海吉星水产加工配送区和深汕现代化养殖示范区。其中,深圳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大铲湾港区)将建设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打造全国大型渔业企业总部基地;海吉星水产加工配送区将打造大宗水产品集散加工、配送中心。

 

两个融合发展区,分别是海洋新城渔业融合发展区和坝光渔业融合发展区,将依托中欧蓝色产业园和坝光深圳国际生物谷、食品谷等开发建设,促进现代渔业产业与海洋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此外,一个休闲体验区即大鹏湾海洋牧场休闲体验区,将开展渔业休闲观光综合试点;一个研发试验区即龙岐湾渔业研发试验区,将打造综合型渔业科研试验基地和产业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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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5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5年4月

核心要点

 

 

《规划》提出,建设湿地绿色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推进现有渔业养殖区转型升级,打造2处现代化绿色示范渔场,形成深圳湿地生态绿色养殖创新名片,成为我国渔业产业创新发展的城市范例。推进东山限养区传统网箱养殖转型,发展非投饵型贝类生态养殖、藻类(如海葡萄等)养殖和休闲渔业。推进大鹏湾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通过投放人工鱼礁、增殖放流、养护渔业资源以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等措施,修复水生生物的栖息地和渔场环境,促进渔业种群资源增殖的同时维系生物多样性,推动渔业从“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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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围绕引导海洋经济主体集聚发展、夯实海洋科技创新基础能力、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等五大板块,提出25条具体扶持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打好引培资助组合拳,促进海洋机构集聚,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海企业、知名海洋科研机构、海洋组织等在深设立分支机构和投资重大产业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新引进注册的海洋企业,按不超过综合经济贡献的5%,予以三年累计最高150万元资助。

 

在海洋科技创新领域,《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海洋领域科技研发及关键技术攻关,对符合条件的产业科技研发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60%,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关键零部件研发及应用项目,予以最高3000万元资助。

 

此外,《若干措施》明确加大对涉海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对支持立项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单个企业按实际贷款支付利息的70%,予以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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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操作规程

 

发布部门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发布时间

 

2025年4月

核心要点

 

 

《操作规程》适用于《深圳市促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由市海洋发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新增专项资金项目,重点用于支持海洋能源与矿产、海洋工程和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现代服务等领域的立项类和非立项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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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发布时间

 

2025年1月

核心要点

 

 

《管理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深圳市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等领域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其中,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是指围绕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或共性问题,通过产学研协作或产业链协同实施,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是指依托相关机构搭建的,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技术研发、试验研究、工艺验证、检验检测、设备共享、信息咨询等技术支撑的开放性服务平台。

 

《管理办法》明确了在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对产业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扶持。其中,产业链协同创新类项目资助标准为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资助标准为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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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3年5月

核心要点

 

 

《意见》提出,要重点突破,高价值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以渔业一二三产和跨产业深度融合为重点,着眼粮食安全、结构优化和数字赋能,持续推动水产种业、深远海养殖、远洋渔业、精深加工、贸易流通和休闲渔业等渔业全产业链条的转型升级。具体包括: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做大做强渔业种业“中国芯”;实施“耕海牧渔”工程,高水平建设“深蓝粮仓”;紧抓深圳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契机,引聚全球渔业龙头企业落户;以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为牵引,引导全球高端优质水产品聚集等。

 

引优培强,高标准打造渔业科技创新高地。聚焦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优势企业等创新主体,支持各类渔业创新平台开展渔业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着力打造“基础科研+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现代渔业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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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年5月

核心要点

 

 

《扶持措施》分为“促进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水产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品牌建设与交流合作”三个板块13个扶持条目27条具体扶持措施。

 

具体包括:一是加大对远洋渔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和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建设运营,吸引渔业龙头企业落户深圳并参与基地建设,实现共同发展、合作共赢,促进深圳远洋渔业做优做强。二是促进渔业全产业链发展,在原渔业扶持政策对渔业生产进行扶持的基础上,增加对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交易展示、品牌打造、消费观光等后端高价值环节的扶持,加速渔业产业链圈层融合和资源整合,促进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三是提高对渔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加大对水产种业、深远海养殖、智慧渔业、碳汇渔业的支持,带动苗种繁育、智慧化养殖、船舶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集成创新,形成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产业融合的渔业发展路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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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操作规程

 

发布部门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发布时间

 

2024年5月

核心要点

 

 

《操作规程》扶持方向主要包括“促进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水产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品牌建设与交流合作”3大板块13个扶持条目27条扶持方向。相较于此前的渔业扶持政策,新政策扶持方向更广,涉及渔业生产、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交易展示、品牌打造、消费观光、科技创新等渔业全产业链扶持,促进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助力渔业形成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

 

在加快发展远洋渔业方面,支持深圳市企业在境内外建设远洋渔业基地,单个项目补贴最高2000万元;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落户深圳,拥有的远洋渔船总吨位在8000吨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总吨位在5000吨(含)至8000吨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建造、改造或者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现代化远洋渔船,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渔船给予不超过总投资(不含进口设备)30%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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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渔业类)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深圳市海洋发展局

发布时间

 

2025年2月

核心要点

 

 

《管理办法》细分了龙头企业(渔业类)类型,并根据水产品生产型、水产品加工流通型、渔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型、水产品市场带动型和其他涉渔型的细分行业特色,结合深圳市渔业发展实际,完善了指标体系,分类设置销售收入、基地和设施细分指标,调整指标分值,其中销售收入保持45分上限不变,基准分由35分增加至40分,鼓励、扶持达标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孵化和培育优质企业,促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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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深圳智慧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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