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资助类别均采用事后奖补类支持方式,最终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一)人工智能终端技术攻关项目
1.资助标准:按照经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5%予以申报单位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
2.资助费用范围:建设费用(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和改造费用、云服务器租赁费)、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自主研发费和委托开发费)等。已获得市级“模型券”“训力券”“语料券”等支持的相关费用不重复列入补贴范围。
(二)人工智能终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平台按照经核定建设费用的50%予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2.资助费用范围包括建设投资费用(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费、云服务器租赁费、平台建设所需的场地建设和改造费用)、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自主研发费和委托开发费)等。已获得市级“模型券”“训力券”“语料券”等支持的相关费用不重复列入补贴范围。
(三)国家资助配套支持项目
资助标准:对国家资金按不超过1:1的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国家级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四)人工智能消费终端爆款单品奖励项目
资助标准:按照经核定申报产品2024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即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下同)实际销售金额的1‰或5%予以单家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其中,智能手机类单品按照1‰予以奖励,其他品类单品按照5%予以奖励。
(五)全屋智能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项目
1.资助标准:按照经核定实验室2024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30%予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2.资助费用范围:软硬件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和安装费、研究咨询、检验检测、诊断评价、策划设计、培训辅导、人才培养、宣传展示等费用。
(六)国产标准应用补贴项目
资助标准:根据申报产品应用标准情况,按照应用产品经核定2024年度实际销售额分档补贴。智能手机产品按照0.5‰或1‰予以补贴;其中,应用标准1项的,按照0.5‰予以补贴;应用标准2项及以上的,按照1‰予以补贴。其他类产品按照5‰或1%予以补贴;其中,应用标准1项的,按照5‰予以补贴;应用标准2项及以上的,按照1%予以补贴。同系列标准认定为1项标准,同一类产品政策期内只能就同一标准享受一次补贴。每家企业合计最高补贴500万元。